首页
>会议报道>政协全会>四届一次全会>会议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5日 18:25 来源:闲然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4月15日政协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政协台州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按照本届委员的实际情况和政协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设置六个专门委员会。
一、提案委员会;
二、经济科技委员会;
三、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四、社会法制委员会;
五、文史资料委员会;
六、港澳台侨委员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台州市委员会

浙ICP备0605559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