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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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政协台州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按照本届委员的实际情况和政协工作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设置六个专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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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台州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