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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9日 20:51 来源:川乐 浏览次数: 字体:【】【】【

民盟台州市委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关键是要了解群众真正的文化需求,强化公共文化服务。
当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文化投入不断加大,设施体系逐步完善,公共产品日益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体制机制的制约,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文化需求相比,仍然相当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文化投入不足,经费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文化投入主体单一。一是政府投入总量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后于省内兄弟市。根据《浙江省文化厅2010年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数据》和《2011浙江文化统计手册》显示,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我市9个县市区排名在24名—74名之间,其中有5个县市区排名集中在66名—74名之间,我市综合排名处于全省11个地级市中第8-9位。2010年我市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预算的比重为1.078%,全省均值为1.55%。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为21.28元,不到全省均值(人均44.46元)的一半。2005年—2010年,我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1.3%,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为25.5%,而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率为13.6%,人均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率只有11.5%,与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投入结构不合理,经费保障缺乏长效机制。目前对公共文化的有限投入主要集中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且大多数是一次性基建投入,很少有保证文化设施正常运行的后期投入和文化人才素质培育的长效投入,存在明显的“重投轻管”现象。例如在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补助和“两个社会”考核指标的推动下,全市基层文化俱乐部建成率已达85.8%,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人员和后续运行经费,部分已建设施处于闲置、荒废的状态。三是文化投入主体单一。受政府“办文化”思想的影响,文化投入主体仍以政府为主,尽管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大,如“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的实施,但由于税收、捐赠激励等政策措施的不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还有待完善。
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文化机构缺乏造血机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一是文化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市本级博物馆尚处工程土建阶段,内部藏品为零,图书馆未建有电子阅览室,尚未定级;各县市区中,路桥图书馆尚处工程土建阶段,黄岩、天台两地图书馆为部颁三级,路桥、仙居文化馆为部颁三级;全市70%左右的乡镇(街道)未建有符合标准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有91个乡镇未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68.4%,尚有548个行政村(社区)未建有文化活动室(基层文化俱乐部),且大部分基层文化阵地管理缺位,不能发挥文化服务功能,甚至存在边建设边流失的现象。二是空间布局不合理,缺乏整体规划。中心城区先后建立的台州市体育中心、椒江剧院、路桥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存在利用率不高、场所闲置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资源整合。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分布不均衡,边远山区、海岛等文化基础设施薄弱,不少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俱乐部偏离群众日常生活区,难以发挥效用。三是公共文化机构活力不足,缺乏创新。不少公共文化机构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自身造血机能和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剧院、电影公司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管理运行能力不足,效率低下。部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服务创新能力不强,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方法与群众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有些文化产品背离了三贴近的原则,适应群众需求的内容偏少。
三、公共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随着台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和多样化的特征,对群众文化需求信息的收集面不深不广,导致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群众的文化需求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一是文化服务资源有限,类型单一,针对性不强。目前我市的文化供给主要以送文化下乡为主,从基层的反馈情况来看,存在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城乡居民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如部分基层文化俱乐部图书流动性不强,下乡电影院线热映大片少等,与群众期待的文化需求存在不少差距。同时,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分配不均,社会不同群体无法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农民群众以及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广大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较大反差。二是精品力作匮乏,多层次的文化供给不足。例如,缺乏有代表性、富有地域特色的本土原创作品,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城市文化品位有待提高,高水平、上档次的文化精品引进不足。三是传统文化挖掘保护不够。特别是一些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如台州乱弹、山兵高腔、道情、莲花落等承载着群众历史记忆的文化遗产已日趋没落,亟待保护和抢救。
四、文化人才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优,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匮乏。一是基层专业文化人才队伍不稳定。我市个别县市平均每个综合文化站仅配备1.5名文化员,离国家文化示范区要求的配备3名(含)以上文化员的差距较大,全市还未配备由财政补贴的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现有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在从事艺术辅导、文化活动组织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时无法胜任等现象。同时,许多乡镇文化员长期“混岗”使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尽责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民间文艺团队基础薄弱。据浙江省社会文化统计系统数据显示,我市共有群众自发性文艺团队3072支。但由于政府缺乏对这些文艺团队的财力扶持,组织管理和人才培育,使得民间文艺团队普遍存在组织结构松散化、展演内容单一化、活动空间狭窄化、自治能力弱化等瓶颈制约,民间文艺团队数量有余而活力不足。而在基层文化队伍“六个一”工程 建设中,不少乡镇综合文化站聘用的文艺教师、懂文艺的离退休人员、民间文艺骨干大多只是挂个名,应付上级考核检查,真正能发挥指导作用的少之又少。三是文化拔尖人才匮乏。缺乏领军型的专业文化人才、复合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在合理配置文化建设的人、财、物方面,关键要转变思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具体建议如下:
一、整合文化资源,完善政策制度,不断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一是建立刚性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要求,明晰统计口径,确定文化建设投入的内涵和范围,落实财政预算。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作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出台“奖、补、购”等多项办法,加强对民间文艺团队的财政扶持和组织管理,分批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基层文化人才培养。设立文化艺术生产专项资金,加强对精品创作的奖励和扶持。二是整合资源,形成社会共建机制。引导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文化赞助、文化捐赠等方式参与文化投入,实现投入社会化,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缺陷。继续完善“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为保持社会化投入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如从税收、财政、信贷等多方面,为企业文化赞助、捐赠制定多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成立文化基金会、设立文化赞助奖项或通过建立文化中介机构为文化项目和赞助企业搭建桥梁等。三是加强文化立法呼吁,探索发展文化彩票,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
二、注重绩效,激发活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运行效率。一是继续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针对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到2015年,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各县市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并全部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中心),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1册以上。二是改革财政资金投入和运行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剧院、文体中心、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运行上,探索实施“国有民营”和“国助民办”等新路子,实行国家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和民间协力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在重要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重大项目建设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开展方面,采用政府招标、集中采购、委托生产、特许经营、以奖代补、项目外包等方式,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竞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将“以养人为主”的预算模式改为“以服务为主”的预算模式,制定服务标准和业务规范,优化人事和薪酬制度。实行城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强图书馆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图书交流服务,发挥网络数字文化资源的作用,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增强“送文化”的针对性,精心组织三农题材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对边远山区、农民群众以及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广大弱势群体的文化产品供给。大力开展“种文化”,吸收业余文艺骨干、民间文艺能人等组建专家资源库,加强对民间文艺团队、农民自办文化的引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文化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广场文化为主要载体,整合学校、部队、企业、民间文艺团队等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文化走亲”活动,实现全市文化资源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共建共享,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三、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强化政府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一是广泛收集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诉求。设立如“农技110”、“工商96315”、“社区服务81890”那样的公共文化服务专用电话、短信平台、QQ讨论区、官方微薄等平台,多渠道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及时分析、反馈和评价,形成良好的双向沟通互动;二是确保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在城市文化发展战略、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大型文化设施兴建、重大艺术节庆创办等重大公共文化政策、项目的制定上,广泛开展民意咨询,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让公众参与决策。三是加强对文化建设的政绩考核。市委、市政府要加大对各县市区“两个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文化建设的考核权重,增加考核分值,对文化投入、设施建设、精品创作、文遗保护、人才培养等软硬件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形成可操作性的制约和导向。
四、落实编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素质。一是抓紧制定文化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人才引进制度。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策划人才、专业艺术人才、文化科技人才和优秀民间传统文化项目继承人;加强鼓励和支持台州市图书馆、台州市群艺馆等文化单位,通过邀请、聘任、兼职、讲学和项目合作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二是按照基层文化队伍“六个一”工程的要求,落实基层文化机构编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资福利待遇。继续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员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与文化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模式,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达到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同时,严格文化干部准入制度,强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各个环节,发挥基层文化队伍的基础骨干作用。三是大力组建基层文艺团队,培养文艺骨干。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县(市、区)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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