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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 19:17 浏览次数: 字体:【】【】【

——赵瑛委员代表民建台州市委会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我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在政策衔接、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亟需重视。破解这些问题,需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环境下推动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规则和秩序,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此,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强化制度供给,为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划清“边界线”

  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并及时开展相关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信用评价监管体系,以《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如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等,确保条例真正落地。

  二、加强依法行政,为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托起“公平秤”

  重点聚焦民营经济,抓好一批重大改革事项,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服务码”工作,完善“一图一码一指数”体系,促进服务企业落到实处。提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使用常态化,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做到监管到位,又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生产秩序,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三、完善司法保护,为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架起“防护网”

  强化诉源治理,形成台州特色的“新枫桥经验”及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融合发展,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推行矛盾纠纷“云平台”快速受理模式。聚焦企业发展,处理好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关系,构建台州特色的司法保护公信力,让司法保护真正落到“点子上”、落到“关键处”。树立“立法为商”的理念,同时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与台州地域文化相融合,发掘和打造我市特色的法治文化,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三门县政府副县长 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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