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政务公开已为各级各部门所重视。一些重大会议,包括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都邀请了部分群众代表旁听,使他们有机会了解会议精神、理解会议精神、宣传会议精神。那么,一些涉及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可否也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呢? 据了解,《政务公开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出台、实施,政务公开将成为大势所趋。目前已有部分项目采取了旁听制度,但总体感觉还不够广泛,比例还太少。作为决策部门,能否更多地将那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规划,在决策时就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必要时公之于众,使之更符合群众利益,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减少乃至杜绝不必要的失误呢?
(黄岩区政协委员 林海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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