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简介 政协要闻 规章制度 会议报道 民情民声 委员专栏 文苑翰墨 政协论坛
 
 
关键词:
形 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委员专栏 > 委员之声 > 详细信息
渔船使用国旗不当 建议港监加强管理
宣传处 2008-3-21 11:52:09 共被点击 1535 次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浙江省渔业发达,出海渔船超过四万艘。每当禁渔期渔船归港之时,渔船悬挂的国旗多数颜色变淡、残缺不全,令人痛心!渔船上悬挂国旗容易破损、褪色的主要原因是海洋气候的恶劣,渔民使用方式不当,以及制作国旗的材料质地不够结实。据调查,渔民对《国旗法》了解的不多;渔民基本上没有形成早晚升降国旗的习惯;加以海上风浪大,渔船作业时段较长,国旗面临风吹雨淋日晒,容易褪色、破损。
    关于民用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1991年交通部第32号令发布的《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已有明确规定;交通部已经授权港务监督机构(含港航监督机构)对船舶升挂和使用国旗实施监督管理。但是,渔船使用国旗不当的现象,一直未被有关部门重视,为此,我们建议:
    一、深入宣传《国旗法》和《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国旗供应商在向5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售出国旗时,应当依据船舶的吨位和长度售予相应种类的旗帜,并赠送有关国旗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供购买人学习使用。依据《国旗法》第八条“船舶悬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但遇有恶劣天气时,可以不升挂国旗。”教育渔民合理使用国旗。
    二、重视指导渔民正确使用国旗。港监应深入渔区,指导渔民正确使用国旗。悬挂的国旗应当整洁,不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不得倒挂。国旗应悬挂于船尾旗杆上,没有旗杆的,应悬挂于驾驶台信号杆顶部或右横桁。
    三、严格对渔船使用国旗的监管。港监在每年禁渔期进行船舶用旗检查,责成船主及时更换有损国家形象的国旗。
    四、加强对旗帜材料的研究,保护国旗形象。渔民长期从事海上作业,港监对海上作业的渔船难以实施监管;建议国家组织科技攻关,力求提高旗帜材料的强度、增强色泽的牢度,从根本上保护国旗的形象。同时要加强对国旗制造商、供应商监管,禁止不规范国旗产品上柜销售。

(温岭市政协 王英础)

打印本文】【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台州市委员会
浙ICP备06055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