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 日政协第四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政府: 今年4月以来,市政协就“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重点课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召开四届十三次常委会议进行协商讨论。 会议认为,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是实施主攻沿海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创台州新一轮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 台州湾集聚区规划总面积562平方公里,包括台州市区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临海东部组团和温岭东部组团。2011年6月28日,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挂牌成立。两年多来,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分区管委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年打基础、五年出形象”的目标要求,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省14个产业大平台建设综合考评中排名第四。尤其是注重规划引领,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海洋、土地、资金、电力、石碴等要素制约得到有效缓解;围绕“大循环、大产业、大配套”的主线谋划产业发展,2012年实现总产值400多亿元;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被列入国家首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台州市(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被列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但是,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与省内先进集聚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体制机制运行不畅,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招商选资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不够,等等。为此,着重就以下六个方面提出建议与意见。 一、推动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加快集聚人气 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是各级开发区、工业区开发建设和台州撤地建市近20年的经验总结。 (一)依托现有城镇开发建设。抓紧研究制定集聚区人口发展规划,促进集聚区产业发展与现有城镇功能的衔接。市区东部组团应重点依托金清、三甲、蓬街集聚人气,争取把金清列入全省小城市试点,明确发展定位,完善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扶持,健全小城市功能,为集聚区提供配套服务。临海东部组团应立足上盘实现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温岭东部组团应注重与松门、箬横发展的对接,发挥松门、箬横在就业创业、城镇建设、文化休闲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一体融合发展。 (二)大力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区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职工公寓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集聚区内自建保障性住房。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过自建、配建等形式,加快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生源、师资、区位等因素,依托现有城镇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教育设施建设。鼓励等级医院到集聚区设立分院,依托现有城镇医疗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二、生态建设先行,重点做好“水”的文章 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循环引领,尤其是要做好“水”的文章。 (一)科学规划论证和加快河湖工程建设。抓紧完善水利专项规划,按照相关规划尽快动工开挖河道和人工湖等工程。如东部新区标志性的“月湖”、洪家场浦东端的体育公园等应与路网工程协调建设,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同时,充分考虑台州南片水资源不足、生态补水馈乏的实际,处理好河网宽度、深度与密度的关系,在同样的水面率下,注重增加河网宽度和深度,以提高河网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景观效益。抓紧实施温黄平原水系分级控制工程,提高青龙浦到椒江区块及集聚区核心区块内的水面高程,改善生态亲水性,增强河网水体自净能力。 (二)注重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重视加强围垦区水体沟通,营造和恢复湿地环境,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在规划的“月湖”湖区和洪家场浦、长浦、青龙浦等河流进入新围垦区的河段,应规划设置河汊湿地水预处理区,使劣质水通过水预处理区得到净化、吸附和降解。加快建设一批投入少、显效快的沿海湿地项目,并以湿地为依托,布局休闲旅游、会议、体育等配套功能设施。 (三)切实解决市区东部组团塘坝工程遗留问题。一是抓紧塘坝工程竣工验收。前期围垦工作是各分区独立开展的,塘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建议市政府督促原建设业主尽快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妥善解决因海塘工程标高不一带来的交通问题。前期已有整改的初步技术方案,但尚未付诸实施,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是提高海塘工程建设标准。根据市区东部组团开发建设的实际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提高海塘工程建设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四是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滨海大道。对海边和坝内可绿化的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加快沿海防护林和景观带建设,努力把滨海大道打造成一个具有旅游观光价值的海岸长廊。 鉴于水利工作在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安排市水利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以利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提高相关决策的科学性。 三、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共建共享,注重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导向作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继续高起点、高水平统筹推进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形成科学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各类规划,发现相互脱节、错位等问题,及时加以沟通协调,促进衔接和融合。 (二)加快推进区内外骨干路网建设。在加快集聚区内路网建设的同时,抓紧做好沿海高速公路前期各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建设市府大道东段、海城路和台州湾集聚区新河--伍佰屿公路,实现集聚区与市区、城镇的紧密联系;积极推进台州湾大道与温岭分区松航路对接、聚海大道(黄金大道)南延等工程建设,完善东西和南北走向的主干道路布局。 (三)抓紧供水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认真总结台州供水一、二期工程的经验和教训,把供水的系统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摆在突出位置,打破行政区域约束,以实现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统筹考虑供水三期净水厂建设和管网布局。在大石化项目尚未确定的情况下,鉴于供水三期净水厂建设一次性投资巨大、供水需求是一个渐增过程的实际,可着手研究先建供水三期供水管网、通过二期水厂供水的可行性,供水三期的净水厂先选址定点,待条件成熟时再动工建设。统筹考虑供水一、二、三期管网的联通,加快建设环状供水管网,进一步提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加强市级统筹集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探索建立沿海重大建设项目联合选址机制,切实加强市级统筹集中,促进各分区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一)统筹推进滩涂围垦工程。坚持围垦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与涉海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科学确定围垦工程的规模、速度和时序。同时,鉴于涉海审批较难,对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生态效益,先开展促淤工程,为后期围垦打下基础。市区东部组团的台州浅滩外围的围垦和拟议中的椒江口建闸都是重大工程,应做好前期调研论证,不要急于上马。加强椒江口海洋围垦红线的研究,划定南、北两岸喇叭口岸线的红线,保证椒江口内有足够的纳潮量,保持生态平衡。 鉴于大港湾围垦工程已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建议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大港湾围垦工程,把工程的定位明确为承接大产业的储备土地,先行实施促淤工程,以免工作被动。加强与上级海洋部门的沟通,深化科学论证,争取大港湾围垦工程不回避无居民岛,从而避免围涂面积大幅减少、投资成本大幅增加;协调路桥、温岭及市级相关部门,及早启动养殖户的政策处理工作;加快相关报告、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尽早启动促淤工程。 (二)统筹推进港口建设。进一步明确头门港作为台州中心港的地位,集中力量建设头门港,完善其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其他一些港口资源以保护为主、审慎开发。如椒江口南岸规划建设较大港区将造成重复建设投资,规划布局渔港将影响椒江水域的通航安全。又如西廊岛码头建设规划投资较大,经济效益不高,水深等建港条件较差,距离黄礁作业区较近,应进一步科学论证,暂缓实施为妥。 五、强化招商选资工作,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招商选资工作对于加快集聚区开发建设意义重大。 (一)把握招商选资重点。加强产业发展指导,明确产业发展导向,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在做好发展空间远景预留的前提下,通过“一企一策”加快引进全球500强、央企、军企等企业进驻,吸引跨国公司在集聚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加快引进星级酒店、旅游综合体、高端物业等上档次、高品质项目,尽快出形象、出亮点。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台州原有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入集聚区发展;注重发展市域经济,完善“飞地”政策,积极引导我市上市公司和“116”企业入驻集聚区;全面实施台商“回归工程”,使集聚区真正成为“台州人”创业发展的新天地。 (二)突出科技创新特色。重点研究集聚区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大手笔谋划建设台州科创园、科技研发大楼,争创省级高新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引进和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新材料、信息产业与服务外包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更加开放、灵活和富有效率的人才政策,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加快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实施领军型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将集聚区打造成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度发展的创新驱动高地。 (三)健全招商选资机制。进一步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建立各分区招商选资协调机制,搭建统一招商选资平台,展示集聚区整体形象。建立产业信息平台,共享招商选资资源,寻求错位发展,形成区域间的产业互动,摆脱同质竞争。借鉴省内先进集聚区、开发区招商选资工作经验,对看准的大项目、好项目,组建“小分队”,跟踪招商抓落实。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开发建设活力 “六统三分”的管理体制是积极可行的,但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市区东部组团“六个统一”职能。建议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协调椒江区、路桥区和集聚区制订抵押土地“解套”计划,特别是对市区东部新区启动区块涉及开发的地块,相关区政府应予以提前“解套”。同时,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应重点抓好市区东部组团220平方公里的管理,加强对其他区域的统筹指导,可考虑在市区东部组团220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紧密型管理,如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则应强化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在市区东部组团内的规划、环保、土地和项目审批等职能。 与此同时,一是建议在适当时候将滨海工业区块建设指挥部的债权、债务、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职能交叉、资源浪费等问题。二是建议在适当时候将市区东部组团范围内的若干街道、镇委托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管理,由集聚区管委会履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管理职能,保持原来的行政区划不变、司法管辖不变、汇总统计不变,以利于集聚区集聚人口、提高管理效益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椒江、路桥、临海和温岭负责分区建设的领导应兼任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兼党工委委员),定期召开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促进集聚区和各分区、各分区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各分区主要领导的任免应征求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的意见,实行双重管理。 (二)落实“充分授权、就地办结”行政审批制度。尽快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对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委托授权的具体事项、权限范围、责任和法定依据等内容,加快建设台州湾集聚区行政服务(分)中心,把市区东部组团全面纳入服务范围,通过直接授权或派驻办事机构等方式,真正实现“办事不出集聚区”。 (三)理顺分区管理体制机制,调动各分区积极性。第一,椒江分区目前仍以指挥部形式开展工作,应尽早出台“三定”方案,充实力量,保障规范有序运行。第二,路桥分区管委会尚未挂牌,路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管委会两个开发主体同时在分区内运转,应尽快加以整合,加强力量。第三,应突出临海分区管委会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临海分区管委会促进产业发展的力量配置,统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和上盘镇的发展。由股份制的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头门港,临海市政府的全资公司--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和白沙湾新城的开发建设。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开发主体分开,但领导可以适当兼任。第四,温岭市委专职常委任分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的做法值得借鉴,但开发建设应考虑与松门镇在行政和城建方面实现更好的衔接。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一是对集聚区单独实施考核。根据集聚区现行体制机制,科学确定考核办法,既要考核台州湾集聚区和各分区,也要考核各分区所在的县(市、区)。同时,由于台州湾集聚区接受全省集聚区综合考核和全省海洋经济考核,因此要做好与省考核指标体系的对接,保证省对市和市本级考核的协调一致。二是动态调整考核重点。目前台州湾集聚区尚处于开发建设的起步阶段,可重点考核各组团在大交通设施和组团内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完成情况,适当降低税收、产值等考核指标的权重。在大交通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可全面考核经济发展各项主要指标,重点突出社会贡献(如税占比)、技术研发、节能降耗、三产服务业等体现科学发展的指标。三是突出考核引进大项目、好项目。高度重视对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的考核,强化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力争在“招大引好”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附件:关于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若干问 题的调研报告 政协台州市委员会 2013年9月 日
关于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开发建设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重点课题调研组 (2013年9月23日)
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是实施主攻沿海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创台州新一轮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市政协四届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为市政协201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元茂荣主席带领课题调研组,先后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台州湾集聚区)台州市区东部组团、临海东部组团、温岭东部组团等地深入调研,赴宁波杭州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城学习考察,多次召开研讨会,椒江区、路桥区、临海市和温岭市政协,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了调研和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课题调研组完成了本调研报告。 台州湾集聚区是“十二五”期间浙江省重点建设的14个产业大平台之一、浙江海洋经济重点规划建设的九区之一,规划总面积562平方公里,位于台州椒江口两岸及温黄平原东部,包括台州市区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临海东部组团(临海分区)和温岭东部组团(温岭分区),远景目标是建设成为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新型城市化先行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区和台州转型发展核心引领区。 2011年6月28日,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挂牌成立。两年多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成立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设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28号),建立“分类管理、统分结合”的领导管理体制,采取“土地+货币”形式成立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奠定了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的坚实基础。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和各分区管委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年打基础、五年出形象”的目标要求,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省14个产业大平台建设综合考评中排名第四,成绩可圈可点。一是注重强化规划引领。制定了发展规划,基本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单元控规”的城市规划体系。按照规划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集中财力、物力扎实推进路网、电网、绿网和填碴、吹泥等工程建设,集聚区发展框架基本拉开。二是切实抓好要素保障。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政策倾斜和保障力度,努力缓解海洋、土地、资金、电力、石碴等要素制约,切实增强了集聚区发展后劲。三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沿海开发战略以来,围绕“构建大循环、发展大产业、提供大配套”的主线谋划产业发展、招商选资工作,在建产业项目121个、总投资261.5亿;规模上企业达到347家,2012年实现总产值427.81亿元。四是牢牢把握创新转型主线。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积极打造“绿色药都”,被列入国家首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现代医药制造模式转型示范园区;台州市(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被列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同时,集聚区在全市率先建成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一张图”系统工程,建立了双层考核机制。 但同时也要看到,台州湾集聚区的开发建设与省内先进集聚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体制机制运行不畅,“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落实不够到位,统筹集中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集聚区及各分区未能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充分授权;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各分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内联外引的路网沟通尚未形成,河湖、湿地等水网工程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三是招商选资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科技型、效益型、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不多,支撑和带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能力欠强。四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不够,新区建设与原有城镇发展相互脱节,公共服务设施短缺,人气缺乏,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力不足。 加快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重大问题。针对当前现状,我们经过调研分析,着重就以下六个方面提出建议与意见。 一、推动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加快集聚人气 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是各级开发区、工业区开发建设和台州撤地建市近20年的经验总结。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应注重依托现有城镇,实现产业、人口和其它要素的聚集,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一)依托现有城镇开发建设。目前,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与现有城镇发展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发挥现有城镇功能作用和加快聚集人气。从区位看,台州湾集聚区与杜桥、上盘、前所、三甲、金清、蓬街、滨海、箬横、松门等一批重要的小城市、中心镇和街道相邻。因此,应抓紧研究制定集聚区人口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城镇的人口、设施、平台等资源,促进集聚区产业发展与现有城镇功能的衔接,引导城镇资源和设施向集聚区延伸,加快区城互动融合发展。市区东部组团应重点依托金清、三甲、蓬街集聚人气,争取把金清列入全省小城市试点,明确发展定位,完善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扶持,健全小城市功能,为集聚区提供配套服务。临海东部组团应立足上盘实现集聚发展,重新研究上盘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温岭东部组团应注重与松门、箬横发展的对接,发挥松门、箬横在就业创业、城镇建设、文化休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吸纳人口,推动一体融合发展。 (二)大力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互相依存和促进。人口集聚应坚持素质为先,注重知识、品德、能力等标准,重点吸纳技术、管理、营销等各类人才,为集聚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要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的优惠政策,把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真正使各类人才愿意来、留得住。积极发展房地产业,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集聚区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职工公寓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集聚区内自建保障性住房。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通过自建、配建等形式,加快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为集聚区企业员工提供配套服务。统筹考虑生源、师资、区位等因素,依托现有城镇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教育设施建设,切实满足集聚人口子女入学问题。鼓励等级医院到集聚区设立分院,依托现有城镇医疗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构建医疗服务体系。 二、生态建设先行,重点做好“水”的文章 台州湾集聚区是以循环经济作为理念引领的发展大平台,必须把生态建设优先摆在突出位置。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城市的灵气所在。讲发展、搞建设,尤其要重视做好“水”的文章,科学规划河湖、湿地,在充分保障水源和生态补水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水面率和亲水性,把建设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融入开发建设全过程。 (一)科学规划论证和加快河湖工程建设。按照《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市区东部组团排涝规划》(台政函〔2011〕98号)要求,市区东部组团新开发区域城市新区的水面率应在8%左右。要按照这一规划要求,抓紧完善水利专项规划。在开发建设前期,基础布局尚未铺开,围垦区地势低洼,建议按照相关规划尽快动工开挖河道和人工湖等工程,如东部新区标志性的“月湖”、洪家场浦东端的体育公园等应与路网工程协调建设,这样可以综合利用土方,减少工程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挖河造湖、提高水面率,对于防洪排涝是必要的,但应充分考虑台州南片水资源不足、生态补水馈乏的实际,经过深入科学论证再做出决策。要处理好河网宽度、深度与密度的关系,在同样的水面率下,注重增加河网宽度和深度,以提高河网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景观效益。抓紧实施以青龙浦为界对温黄平原水系实行分级控制工程,提高青龙浦到椒江区块及集聚区核心区块内的水面高程,实现平原地区河水与地面相对高度的协调,改善生态亲水性,增强河网水体自净能力。 (二)注重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湿地是“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类型。要充分重视台州湾围垦区内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围垦区水体沟通,营造和恢复湿地环境,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在规划的“月湖”湖区和洪家场浦、长浦、青龙浦等河流进入新围垦区的河段,应规划设置河汊湿地水预处理区,种植芦苇、菖蒲、蒿等多种水生植物,使劣质水通过水预处理区得到净化、吸附和降解。加快建设一批投入少、显效快的沿海湿地项目,促进湿地景观的形成和发育,并以湿地为依托,布局休闲旅游、会议、体育等配套功能设施。 (三)切实解决市区东部组团塘坝工程遗留问题。台州湾集聚区倚海而立,海塘坝是生命线、幸福线,必须把海塘坝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第一,要抓紧塘坝工程竣工验收。前期围垦工作是各分区独立开展的,2011年确定实行“土地+货币”的联合开发之后,塘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建议市政府督促原建设业主尽快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塘坝工程质量。第二,要妥善解决因海塘工程标高不一带来的交通问题。原来椒江、路桥和开发区三个标段的海塘工程存在标高不一的问题,前期已有整改的初步技术方案,但尚未付诸实施,对此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第三,要提高海塘工程建设标准。原滩涂围垦的用途是发展农业,现应根据市区东部组团开发建设的实际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提高海塘工程建设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第四,要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滨海大道。对海边和坝内可绿化的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加快沿海防护林和景观带建设,营造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滨海绿化带;对塘坝沿线用地适度“留白”,科学布局一批景观节点,为市民提供观海、看滩、休闲的场所,把滨海大道打造成一个具有旅游观光价值的海岸长廊。 鉴于水利工作在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安排市水利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以利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提高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在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起步阶段,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应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共建共享,注重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导向作用。台州湾集聚区由5个分区组成,各分区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规划衔接不紧密、项目建设各自为政的现象。如部分跨区道路名称、标高、宽窄不一,全长约11公里横贯东部新区和路桥分区的主干道南面3公里名为黄金大道、北面8公里则名为聚海大道;沿海防护林建设林业部门与集聚区规划走向不一,难以有效衔接。因此,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继续高起点、高水平统筹推进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形成科学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各类规划,发现相互脱节、错位等问题,及时加以沟通协调,促进衔接和融合。 (二)加快推进区内外骨干路网建设。加快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前提和基础是加快推进骨干路网建设,强化对内对外联系,尽快形成快速便捷、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体系。目前,集聚区路网建设有序推进,75省道南延、东二路基本建成,对外联通市区和城镇的主干道路开发大道、东方大道、箬兴路等建成通车,头门港疏港公路建设快速推进。但也要看到,集聚区路网建设整体上存在进度不快、密度不高、系统性差等问题。为此,建议在加快集聚区内路网建设的同时,抓紧做好沿海高速公路前期各项工作,举全市之力,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建设市府大道东段、海城路和台州湾集聚区新河--伍佰屿公路,实现集聚区与市区、城镇的紧密联系;积极推进台州湾大道与温岭分区松航路对接、聚海大道(黄金大道)南延等工程建设,完善东西和南北走向的主干道路布局。 (三)抓紧供水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预计台州湾集聚区椒南片(台州市区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和温岭东部组团)2020年和2030年的需水量分别为56.1万吨/日和103.9万吨/日。集聚区椒南片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现有的长潭水库、太湖水库、湖漫水库等水源工程的水量和台州一、二期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仅能基本满足目前现有供水区域保证率条件下的用水需求,而无法解决集聚区椒南片中远期水资源供需失衡问题,因此必须抓紧台州供水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在研究供水三期工程布局时,应认真总结供水一、二期工程的经验和教训,把供水的系统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摆在突出位置,打破行政区域约束,以实现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统筹考虑净水厂建设和管网布局。在大石化项目尚未确定的情况下,鉴于供水三期净水厂建设一次性投资巨大、供水需求是一个渐增过程的实际,可着手研究先建供水三期供水管网、通过二期水厂供水的可行性,供水三期的净水厂先选址定点,待条件成熟时再动工建设。要统筹考虑供水一、二、三期管网的联通,加快建设环状供水管网,形成对置供水格局,进一步提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加强市级统筹集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台州湾集聚区现行的“统分结合”即“六统三分”(统一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配套、统一准入、统一宣传,分头建设、分区承担、分步实施)的管理体制,总的来看是统得不够。应探索建立沿海重大建设项目联合选址机制,切实加强市级统筹集中,促进各分区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一)统筹推进滩涂围垦工程。我市海涂资源丰富,2000年以来,已围滩涂22.33万亩,在围滩涂22.8万亩。应该看到,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市滩涂围垦规模能够满足城市建设土地储备和临港产业建设用地的需求。但是,我市滩涂围垦工程涉及到椒江、临海、温岭等6个县(市、区),涉及到海洋生态、江河治理、港口建设等相关领域,囿于地方和部门利益,往往难以从整体利益和全局高度统筹推进。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滩涂围垦工程的市级统筹调控,保证围垦工程科学有序推进。应坚持围垦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与涉海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科学确定围垦工程的规模、速度和时序。鉴于涉海审批较难,对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应考虑投资效益、生态效益,先开展促淤工程,为后期围垦打下基础。市区东部组团的台州浅滩外围的围垦和拟议中的椒江口建闸都是重大工程,应做好前期调研论证,不要急于上马。建议加强椒江口海洋围垦红线的研究,划定南、北两岸喇叭口岸线的红线,保证椒江口内有足够的纳潮量,保持生态平衡。 大港湾围垦工程建设有利于缓解土地要素制约、承接重大产业、拓展发展空间。但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鉴于大港湾围垦工程已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建议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大港湾围垦工程,把工程的定位明确为承接大产业的储备土地,先行实施促淤工程,以免工作被动。为此,要加强与上级海洋部门的沟通,深化科学论证,争取大港湾围垦工程不回避4座无居民岛,从而避免围涂面积大幅减少、投资成本大幅增加;加强领导,协调路桥、温岭及市级相关部门,及早启动养殖户政策处理工作;加快推进相关报告、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尽早启动促淤工程。 (二)统筹推进港口建设。2012年,台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358万吨,2020年规划台州港总吞吐能力达7300万吨(如果大石化项目实施可达1亿吨),而从长远看仅头门港的年吞吐能力就能达到1.69亿吨,因此在港口规划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台州深水岸线和港湾资源丰富,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的港口岸线长达91公里,目前港口建设存在着四面出击、多点开发等问题,岸线粗放经营,整体开发利用效率不高,不利于形成台州港整体竞争优势,不利于提高港口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目前应进一步明确头门港作为台州中心港的地位,集中力量建设头门港,完善其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其他一些港口资源以保护为主、审慎开发。如椒江口南岸紧临北岸头门港区、石化基地的黄礁作业区和椒江航道,若在此处规划建设较大港区将造成重复建设,规划布局渔港将影响椒江水域的通航安全。又如西廊岛码头建设虽然有利于促进金属再生行业发展,但由于工程规划投资较大,概算投资就达16.8亿元,经济效益不高,同时由于水深等建港条件较差,距离石化基地的黄礁作业区较近,因此应进一步科学论证,暂缓实施为妥。 五、强化招商选资工作,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招好商、选好资,对于加快集聚区开发建设意义重大。应牢牢把握招商选资重点,突出科技创新特色,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招商选资新的突破。 (一)把握招商选资重点。目前,台州湾集聚区产业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主导产业不突出,离“优新高特”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应处理好早出形象和注重质量的矛盾,加强产业发展指导,明确产业发展导向,提高产业准入门槛。要通过“一企一策”加快引进全球500强、央企、军企等一批体量大、质量高企业,吸引跨国公司在集聚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加快引进星级酒店、旅游综合体、高端物业等上档次、高品质项目,尽快出形象、出亮点。同时,要注重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临港型工业,做好发展空间远景预留,以利于集聚区良性发展。民营经济是台州经济的主体力量,台州商人群体是台州发展的重要支柱,要聚焦本地优质企业,积极引导优质产能释放到集聚区,促进生产力布局东移。近几年来,受投资创业环境、产业政策等影响,我市企业特别是部分骨干龙头企业外迁现象加剧,如吉利集团目前最高端的帝豪EC7系列轿车及发动机项目、上市公司浙江永强集团的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均已落户宁波杭州湾新区。因此,应积极鼓励和引导台州原有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入集聚区发展;注重发展市域经济,完善“飞地”政策,积极引导我市上市公司和“116”企业入驻集聚区;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全面实施台商“回归工程”,使集聚区真正成为“台州人”创业发展的新天地。 (二)突出科技创新特色。科技创新是加快集聚区开发建设的核心动力之一。区域创新平台是集聚创新要素、输出创新成果的高地。应重点研究集聚区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大手笔谋划建设台州科创园、科技研发大楼,争创省级高新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引进和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新材料、信息产业与服务外包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是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应制定和实施更加开放、灵活和富有效率的人才政策,将集聚区打造成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度发展的创新驱动高地。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加快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实施领军型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 (三)健全招商选资机制。目前,集聚区招商选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乏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各分区相互竞争而导致布局分散、资源浪费等问题。如椒江分区的汽摩配、缝制设备、机械等产业与集聚区东部新区的产业趋同,在产业构建、项目引进等方面相互竞争;又如集聚区内某企业斥资1.56亿元,分四次共购入526亩土地,其中东部新区1宗、经济开发区2宗、温岭分区1宗,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难以有效发挥集约规模效应和展示台州企业形象。为此,应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分区招商选资协调机制,搭建统一招商选资平台,展示集聚区整体形象,完善整体对外推介方案;建立产业信息平台,共享招商选资资源,寻求错位发展,形成区域间的产业互动,摆脱同质竞争;借鉴省内先进集聚区、开发区招商选资工作经验,对看准的大项目、好项目,组建“小分队”,跟踪招商抓落实。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开发建设活力 “六统三分”的管理体制是积极可行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利益协调难度较大,因而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市区东部组团“六个统一”职能。市区东部组团包括椒江分区、路桥分区、开发区分区和市区东部新区,从地理分布看相互之间犬牙交错,“土地+货币”机制的实施存在不少问题。按照台市委办〔2011〕19号文件要求,台州市政府的20%股份以货币入股,总计6.98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今年8月中旬所涉及的土地管辖权属移交工作也已经落实,但是土地抵押给银行融资的“解套”问题还没有解决(除台州经济开发区外,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占移交土地的比例分别为:椒江区65%、路桥区95%以上)。建议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协调椒江区、路桥区和集聚区制订抵押土地“解套”计划,特别是对市区东部新区启动区块涉及开发的地块,相关区政府应予以提前“解套”,以利于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顺利实施开发建设。同时,为了台州湾集聚区的长远发展,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应重点抓好市区东部组团220平方公里的管理,加强对其他区域的统筹指导,可考虑在市区东部组团220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紧密型管理,如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则应强化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在市区东部组团内的规划、环保、土地和项目审批等职能(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相应管理权限待过渡期满实行整体移交),以利于科学规划产业布局,避免同质竞争、重复建设。 与此同时,一是建议在适当时候将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建设指挥部划归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滨海工业区块指挥部2004年成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成立之后两者存在职能交叉、资源浪费等问题,如两个相邻的规划展示馆就是重复建设的例证。因此,应将滨海工业区块建设指挥部的债权、债务、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二是建议在适当时候将市区东部组团范围内的若干街道、镇委托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管理,由集聚区管委会履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管理职能,保持原来的行政区划不变、司法管辖不变、汇总统计不变,以利于集聚区集聚人口、提高管理效益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为了增强统筹集中,椒江、路桥、临海和温岭负责各分区建设的领导应兼任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兼党工委委员),定期召开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促进集聚区和各分区、各分区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各分区主要领导的任免应征求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的意见,实行双重管理。 (二)落实“充分授权、就地办结”行政审批制度。宁波杭州湾新区依照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87号政府令独立运作,行政审批授权的各项职能全部到位,实行宁波地税、质监、规划、国土、工商等市级垂直机构与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和合署办公,组建了“一办八局”九大部门,初步建立了“小政府、大服务”的体制框架,履行相当于县一级的职能职责,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100天以内。目前,台州湾集聚区仅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和规划处3个派驻机构已开展工作,但服务范围局限于东部新区62平方公里,且未被赋予市一级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市级有的部门在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对口设立的办事机构仅承担有关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不仅不能提高效率,反而增加了层级。为此,应尽快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对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委托授权的具体事项、权限范围、责任和法定依据等内容,加快建设台州湾集聚区行政服务(分)中心,把市区东部组团全面纳入服务范围,通过直接授权或派驻办事机构等方式,真正实现“办事不出集聚区”。 (三)理顺分区管理体制机制,调动各分区积极性。集聚区各分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建设任务,分头建设,分区承担,分步实施。第一,椒江分区虽有一名区委常委专职分管,但管委会尚未完成“三定”方案,实际上仍以指挥部形式开展工作,应尽早出台椒江分区管委会“三定”方案,充实力量,保障规范有序运行。第二,路桥分区管委会尚未挂牌成立,路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管委会两个开发主体同时在分区内运转,应尽快加以整合,加强力量。第三,应突出临海分区管委会的地位和作用。8月23日,台州市委常委会明确临海市头门港新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和台州湾集聚区临海分区合署办公。建议在此架构内强化临海分区管委会促进产业发展的力量配置,统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和上盘镇行政区域的发展。由股份制的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头门港,临海市政府的全资公司--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和白沙湾新城的开发建设。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开发主体分开,但领导可以适当兼任。第四,温岭分区的管理体制较顺,温岭市委专职市委常委任分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的做法值得借鉴,但开发建设应考虑与松门镇在行政和城建方面实现更好的衔接。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工作,对推动集聚区发展十分重要。评价考核机制既要注重约束功能,更要注重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台州湾集聚区和各分区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把握工作导向和工作重点。一是应对集聚区单独实施考核。台州湾集聚区开发建设在我市战略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对其单独实施考核,可以更好地推进主攻沿海战略的落实。应根据集聚区现行体制机制,科学确定考核办法,既要考核台州湾集聚区和各分区,也要考核各分区所在的县(市、区)。同时,由于台州湾集聚区接受全省集聚区综合考核和全省海洋经济考核,因此要做好与省考核指标体系的对接,保证省对市和市本级考核的协调一致。二是应动态调整考核重点。目前台州湾集聚区尚处于开发建设的起步阶段,可重点考核各组团在大交通设施和组团内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完成情况,适当降低税收、产值等考核指标的权重。在大交通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可全面考核经济发展各项主要指标,重点突出社会贡献(如税占比)、技术研发、节能降耗、三产服务业等体现科学发展的指标。三是应突出考核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大项目、好项目是集聚区开发建设的关键和重要支撑。应强化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力争在“招大引好”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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