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金融机构在审批发放房产或土地抵押类贷款时,都需派人到房管或土管部门查询抵押房产或土地登记信息,以便查明最新的抵押物登记状态及有关信息,比如是否有被法院查封等情况。根据查询的结果,银行再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模式在操作中,有两方面不足,一是查询效率低下,二是存在风险隐患,结果既妨碍企业及时获得贷款,又影响银行资产安全。 查询效率低下,主要是因为采用人工方式查询,费时费力。在金融机构方面,一般需先开具介绍信,委派工作人员(一般需双人)到登记机构实地查询,如果登记机构业务繁忙,还要排队等候。在登记机构方面,每天应付抵押登记、查询等量很大,占用了大量的工作时间。当遇到年中、年底银行集中排查登记信息时,双方均苦不堪言。 存在风险隐患,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查询环节,有些登记机构出于提高效率等考虑,往往口头通知查询结果,不出具书面文本证明,埋下了纠纷隐患;在口头通知的前提下,有些被委派到登记机构查询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还会出现“偷懒”情况,没有查询直接向单位报告抵押物正常。二是在查询后,银行发放贷款还有几道审批手续,故查询与贷款发放往往存在一至数天的时间差,如果此期间所抵押的房地产状态产生变化,如被第三方资产保全、法院查封,将影响银行今后对抵押物的处置,从而影响银行资产的安全。 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搭建金融机构与登记机构之间不动产抵押信息的共享机制,让金融机构可以随时主动核查抵押物相关信息。此举可以减轻双方的工作量,提高查询效率,既可加快放款速度,又能提高金融机构资产安全性。从长远看,市政府应要求相关部门着手建设不动产登记统一办理和查询系统,集中一个平台,在市域内实现联网,既便于统一办理和查询,又能有效对接今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行后全国统一的管理基础平台。
(九三学社社员叶金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