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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海委员:我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3日 11:12 来源:宣传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农村环境治理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惠民实事来抓,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为突破口,重点开展了农村垃圾整治、村容村貌整治、五水共治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农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然而,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广大农民要求长效治理环境状况的意愿日趋强烈。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农民公共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普遍不强,有些不但垃圾乱丢,杂物乱放,而且对村中的“脏、乱、差”现象视而不见,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背道而驰。
  (二)乡(镇、街道)、村结合部脏乱差问题突出。在集镇及村庄结合部,脏、乱、差问题还普遍存在,白色污染严重,部分乡(镇、街道)、村道路两侧还存在垃圾随意堆放,废品收购点未建围挡,农业废弃物随处丢弃影响沟渠正常排灌功能等现象。
  (三)管理机制缺失。一是村级组织未设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导致农村卫生长期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由;二是缺少一支固定的村级公共卫生保洁队伍;三是极少数乡(镇、街道)、村干部认为农村环境卫生都是上级政府的责任,甚至认为会吃力不讨好,只有付出,没有收益。
  (四)缺乏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治理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但是由于村民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县(市、区)政府也长期缺乏应有的资金扶持,加上部分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农村环境治理所需经费无法落实。
  二、建议
  (一)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境治理,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加大“以奖促治”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发动农民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高起点规划农村环境治理目标。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做一个整体规划,重点在产业发展、村镇配套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要做出明确规划,体现生态保护要求,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不留遗憾。从根本上转变过去环境保护工作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局面,逐步实现环境权益城乡均等化,不能仅仅停留在垃圾清扫、打捞河面漂浮物这一层面。
  (三)创新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现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与农村新能源开发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四)促进农村环境治理有序开展。一是要大力提升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和能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切实保证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全部得到及时地无害化处理。二是组织实施好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级规范化垃圾堆放场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按照“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对环境问题敏感、集中的区域,实施连片综合治理。三是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应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应有功能,正确引导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在示范区域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宣传“三下乡”制度,通过农村环境整村连片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环境治理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制定相应的治理和维护的方法和措施,并积极落实。把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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