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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 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2日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陈金华委员代表民进台州市委会的发言


学前教育是我市基础教育短板中的短板,突出表现在“三个明显不足”:

一是公办资源明显不足。到2018年底,全市共有1140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277所,覆盖面为29.02%,而全省2018年的平均水平为42.89%,相差13.87个百分点。我市只有天台县已超50%达到62.2%,其他县(市、区)大多在30%以下,最低的是路桥区只有14.6%。

二是财政投入明显不足。我市2017年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为5.2%,有4个县(市、区):临海、仙居、三门、玉环尚未达到省条例规定5%的最低要求,而同期全省平均为6.37%,杭州、宁波等地已达10%以上;大多数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没有达到省定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非在编幼儿教师人均年收入普遍未达到省条例规定的“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三是教师编制明显不足。对照省定最低标准(班师比1:1.5),全市公办幼儿园编制缺口在1300名左右。还有80多所公办幼儿园(其中8个班以上的有32所)不能进行事业单位独立法人登记,只能挂靠成为某个幼儿园的分园或教学点。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要求到2020年全国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预计到2020年我市在园幼儿总数将达到24万人,按国定50%占比计算,公办在园幼儿将达到12万人,公办园学位缺口达62000多个。一所幼儿园按12个班,每班30人计算,需要新建180多所幼儿园。这需要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切实将公办幼儿园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为此建议:

一、加强保障,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一要抓紧完善学前教育专项规划。要及时调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对标杭嘉湖,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切实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要规划先导,城乡一体,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专项规划。

二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要超常规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优先满足公办幼儿园建设需求;可借鉴推广天台县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公办幼儿园建设,但不参与公办园管理的做法,切实拓宽融资渠道。

三要大力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要充分利用“三改一拆”、旧城改造等拆后土地和校网调整的闲置校舍,优先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要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对应建未建、应移交未移交和未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台州财力,可重点多建设省二级幼儿园,以满足群众普遍需求。据了解,一个二级园仅需10亩左右土地和1000多万元投资,全市新建180所分摊到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每个县(市、区)20所左右, 200亩土地,2-3亿元资金,投资少见效快。所以我们认为:只要党委政府狠下决心,公办幼儿园这一短板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补齐。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要确保建设用地指标,并开辟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保障公办幼儿园快速建设。

二、创新机制,多措并举解决教师编制不足的困境

一要积极创新用人机制。编制部门要落实好幼师岗位的核编、定编政策,将核减下来的事业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要在学前教育中探索实行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度,缓解公办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要采取灵活方式,妥善解决好80多所公办园的事业单位独立法人登记。

二要加强公办园教师配备。要增加全日制学前教育毕业生考录计划量,确保公办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1名在编教师,并设法尽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完善教师保障机制。落实好省条例规定非在编幼儿教师享受社平工资待遇,完善非在编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

三、强化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督查考核机制

建议市政府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对县(市、区)政府考核;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合格和示范乡镇的评比工作,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加强督查力度,指导督促县(市、区)如期完成发展目标。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现代化的湾区一定会配上现代化的幼儿园,美丽的幼儿园会成为美丽台州的风景线!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台州市政协副秘书长、民进台州市委会副主委 特邀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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