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晓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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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施晓华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方鸣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贤军、陈加根、蒋天平、徐高、吴志民同志兼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哲华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春友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童文兴、马美莉、梅惠华同志兼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军华同志兼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敏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职务; 梅小明、梁立新同志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茅玉芬、周建平同志兼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景宝同志兼任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兼任的政协第五届台州市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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