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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级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思考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09:52 来源:台州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提要:新时代市县政协是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是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目前,县级政协工作在定性、职能、责任、工作方式等方面不同存在模糊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积极加以解决。本文以台州市县级政协为研究样本,分析县级政协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县级政协  履职  制度建设

作者:台州市政协研究室

 

汪洋主席指出,新时代市县政协是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是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目前,县级政协工作在定性、职能、责任、工作方式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模糊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积极加以解决。本文以台州市县级政协为研究样本,分析县级政协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台州市下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9个县(市、区)均设立了政协县(市、区)委员会。截止目前,台州市县级政协共有委员2270名,其中中共委员880名,38.8%;常委会组成人员387名,主席会议成员72机关干部252名,其中行政编制207名、事业编制45设立机关党组9个,平均设置专委会7个、界别22个。

、当前县级政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界别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县级政协界别设置还不能完全反映经济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变化,一些代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重要阶层,没有相应的界别设置。界别之间不平衡不均衡现象突出,人数多的界别有50多人,而人数少的界别仅有1人,严重影响界别作用的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占比24.6%,比例偏高,不利于凸显界别的广泛性包容性优势界别中党派声音偏弱,县级政协虽都有民主党派委员,但有7个县级政协尚未设立民主党派界别,县级政协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副主席未配齐。

)专委会工作有待加强。专委会的设置没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各地政协在专委会职能分类、名称、数量等方面不尽一致。比如天台设有9个专委会,黄岩、临海、仙居设有8个,椒江、路桥、温岭、玉环设有7个专委会,三门设有5个。专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低,专委会成员中党政干部多,专家学者少,影响了专委会作用发挥。专委会没有专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人员,专委会“一人一委”现象普遍,大量工作由办公室代替,难以独立开展工作专委会工作没有建立明确的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目的性、计划性不强的现象,是否开展活动、如何开展活动、开展哪些活动,往往取决于专委会主任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导致专委会之间活动频次、质量不平衡。

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委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知识储备不足,研究生以上学历仅占10%左右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高达12%。部分委员的委员意识淡薄,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性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内在动力不足。部分委员不能很好处理履职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双重身份以本职为主,只把委员身份当作一种荣誉或政治待遇。在县级政协委员的选任工作中,政协党组对委员人选前期的发现、推荐、遴选、提名等环节,缺乏提前介入并提出实质性意见的话语权,容易导致“选、用”环节脱节。

)政协工作力量不足。一些县级党委安排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甚至负责分管乡镇(街道)工作,牵制了较大精力。级政协机关行政、事业编制普遍偏少,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年龄55岁以上的占32%。办公室工作力量不足,“一人一科”的情况比较普遍。县级政协机关干部提拔、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进得来,出不去”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了政协机关干部的进取心和积极性。

)机构设置有待完善和突破。内部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与省、市政协相脱节,研究室机构规格不一,既有作为机关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或副科级,也有作为办公室的股级机构。在国家机构设置之中,党委、人大、政府的最基层组织都是乡镇一级,而我国政协组织只设置到县一级,虽然一些县级政协在探索建立乡镇联络机构和联络机制,但由于缺乏机构编制、职能配备和专职人员,政协在乡镇基层一线较难发挥作用。

)工作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政协章程和相关涉及政协的文件对县级政协工作原则性规定多、操作性细则少,尤其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缺乏制度化保障,制约着县级政协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由于文件“留白”太多,导致县级政协工作规定动作太少,自选动作太多,履职随意性大,约束力差,一些县级政协开展工作往往借助老领导的余威书记的开明主席的魅力等个人因素来维系和推动政协党的建设需要提升规范化程度,以界别为依托设立党支部需要进一步探索将党的主张和要求更好地落实到无党派人士界、宗教界等界别中尚缺乏机制化安排。

)履职实效仍有提升空间。总体来看,县级政协围绕三大职能履职还不够紧密,往往做党委政府交办的、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政协组织处于被动地位,协商“三在前”原则尚未落实到位,协商存在一定随意性,一定程度存在“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的现象。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还不够高,提出的意见建议还不够精准,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大会发言、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质量还不够高,提质增效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履职成果转化落实效果不佳,党政部门往往重答复、轻落实。

、加强和改进县级政协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政协制度体系。一是建议全国政协提请中央出台加强县级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县级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厘清县级政协工作职责,推动县级政协抓好主业,使之成为县级政协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引领县级政协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建议全国政协就县级政协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政协不做与三大职能无关或关系不密切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协履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议全国政协党组提请中央就县级政协机关编制保障、干部交流和使用、乡镇联络机构建设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和论证,切实解决制约县级政协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完善县级政协党的组织体系。加快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委员的全覆盖,探索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延长党员委员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有效期与委员任期一致,把支部建在界别上,民主党派、无党派界别按工作性质分散到相关界别,实现党组织对界别的全覆盖,夯实政协党建工作基础。二是建立党员委员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县级政协党组成员结对联系党员常委,党员常委结对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结对联系党外委员的制度,同时政协党组成员还要重点联系党外委员中的界别代表人士、宗教界领袖、社团协会负责人等,定期开展走访联系、交流联谊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引导。探索建立“界别+区域”党员委员教育引导模式,既要依托建立在界别上的支部加强对党员委员的学习教育,也要通过乡镇党委对区域内党员委员加强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

(三)优化界别设置,更好发挥界别优势。一是调整界别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下,推动更多县级政协设立民主党派界别,增强政协组织统战性和凝聚力。逐步配齐县级政协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副主席。研究吸纳在县域经济中兴起的新的社会阶层为政协的参加单位,论证增设中介组织界、互联网经济界、法律界等新兴阶层界别的可行性,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的代表性和包容性。从增强界别声音和履职能力角度考虑,研究归并整合共青团和青联界、科学技术界和科协界等相近界别。适当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比例,严格控制委员“世袭顶替”、“近亲繁殖”等现象。二是探索界别+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界别学习、界别联谊界别协商、界别视察、界别发言、界别提案等,发出界别集体“好声音”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手机移动终端等手段和平台,建立界别微信群“网络议政平台”等,更好汇聚界别委员意见,形成界别综合性、整体性意见建议。三是完善联系界别制度。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系界别的制度完善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界别制度,为更好开展界别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保障

(四)加强专委会建设,凸显基础性作用。一是科学规范设置专委会。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域范围内,专委会设置应该尽量统一和对应,以便于上级政协机构加强对下级政协机构的指导和联动,便于政协专委会之间的工作交流。可从体现政协特色出发,探索设置一些职能性的专委会,如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委员会,为更好履行职能、加强专项工作提供组织基础。是整合优化专委会结构。把热心政协工作、参政议政能力强、专业领域技能高的委员吸收到专委会中来,优化搭配专委会委员的专业、年龄结构,使专委会的人员构成适应专委会职能的需要。选准配好专委会领导班子,改变事实上把政协当作二线机构的做法,选拔一些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策理论水平高、领导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加强编制保障,充实专委会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是建立健全专委会工作机制。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领导,坚持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定期听取专委会工作汇报机制,帮助解决专委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建立专委会工作评价机制,激励专委会工作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创新建立和完善专委会与党政职能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列席会议、联合调研、参加活动、走访座谈、资料交换等形式,密切联系,沟通情况,增进共识。

(五)突出队伍建设,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一是完善委员推选制度。县级政协党组应提前介入委员选任工作,与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共同做好委员推选工作,提升推选工作质量和精准度,避免出现“荐”与“管”脱节和产生“挂名委员”、“哑吧委员”等现象。二是充分考虑委员安排的区域因素。为更好传达贯彻上级“两会”精神、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探索“以界别为主、地域为辅,界别+区域”的委员安排机制,适当增加来自基层的委员名额。原则上,省级政协委员各县(市、区)至少安排 1名,省级政协全会邀请县级政协主席列席;地级政协委员各省级中心镇至少安排 1名地级政协全会可邀请省级中心镇分管联系政协工作的领导列席;县级政协委员,各乡镇都要有适当名额三是深化委员履职考评。建设委员履职信息数据库,跟踪掌握委员参加政协会议、调研监督、视察考察、界别活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定期做好委员履职情况评估,适时向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及委员推荐部门通报深化履职考核成果运用,换届时按有关程序优先推荐履职优秀的委员为下届委员建议人选加强委员考核评优工作根据委员年度履职量化考核情况,评选表彰优秀委员。

(六)注重改革创新,推进履职提质增效。一是确立履职标准。建议全国政协根据县级政协的实际和特点,研究出台县级履职质量指引,在履职主题、履职过程、履职成果等方面确立质量标准,供县级政协参考。二是开展履职评价根据履职标准,对年度重点履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委员评估、专家评估和现场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估情况,解决我们评价别人、谁来评价我们的问题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建议全国政协通过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座谈会全国地方政协秘书长座谈会等载体,邀请全国范围县级政协工作先进地区参加,总结实践,推广经验,提供借鉴。搭建省级政协智库与县级政协合作平台,共同参与研究调研,共享研究成果,为县级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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