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路径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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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协界别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所决定的政协委员的一种类别划分。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正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调整,这对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带来挑战。后疫情时期,必须适应新变化,面对新挑战,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 关键词:政协界别;后疫情时期;结构变化;作用发挥 作 者:台州市、温岭市政协联合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深入研究更好发挥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正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调整,这对如何更好发挥界别作用带来了挑战。在此背景下,必须对界别作用发挥有更深刻认识和深入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路径和思路。 一、政协界别:由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所决定的政协委员的一种类别划分 (一)界别概念的历史演进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族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新政协开始筹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新政协组成方式和参加者范围达成公共协议,初步商定新政协的参加者由38个单位组成,界别轮廓初步形成。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包括了无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界别开始正式作为政协的组织形式之一。从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始,全国政协改由党派、团体、界别、特邀四个方面组成,区域代表、军队代表不再作为政协的参加单位,从此政协的界别特点更加突出。随着社会结构日益复杂,20世纪80年代,全国政协委员名单中首次将所有的参加单位称为“界别”,并提出了“界别设置”的概念。从八届全国政协开始,一直到目前的十三届全国政协,除个别界别名称进行调整外,全部设置了34个界别,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十届政协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特别增写了政协组织“设若干界别”的内容,确立了界别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织形式。地方政协界别的设置基本上是参照全国政协的做法。可见,界别是构成人民政协的基本单位,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而不断调适。 (二)界别的渠道特征和结构特点 基于界别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所决定的政协委员的一种类别划分,决定了它具有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的渠道特征和结构特点。首先,界别是重要的民主渠道。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保护这条渠道的畅通,就能够把社会各群体、各阶层、各族各界人士的诉求和愿望,纳入到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保障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国事。其次,界别是重要的团结渠道。政协的界别以及界别委员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和纽带。第三,界别是重要的咨询渠道。通过政协界别渠道,可以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论证,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界别由结构决定,体现着结构的特点,随着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一是有广泛代表性。政协界别不仅具有党派、团体的特征,还具有阶层、行业、民族、区域等多重特征,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有巨大包容性。政协界别组成中的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阶层、不同行业,由于其各自所处的环境、所从事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对事物的认知、看法、判断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把这些不同观点、不同意见、不同诉求通过界别渠道实现了包容和吸纳,使各种观点、意见和诉求相互补充、相互修正、求同存异,达成了最大可能的共识 。三是具有鲜明时代性。从历史上看,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和界别内部成员构成,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进行不断调整。这种动态的发展,保持了与社会发展的同步,体现了时代发展,符合了地方实际,保证了政协始终有效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四是具有高度专业性。与其他政治组织相比,政协委员中聚集着一批具有深厚专业造诣的人才和丰富领导经验的骨干,形成了人民政协“精英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可以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前瞻科学的意见建议。五是具有真实平等性。每一界别政治参与上没有大小区别,没有强弱之分,也没有多数派和少数派、主导与被主导关系。所有界别都具有平等地位,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各界别平等协商,各抒己见,求同存异,都可以通过参加会议、提出建议、提交提案、反映信息等途径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 二、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正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调整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世界格局造成重大影响,带来巨大挑战。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调整将不可避免,这对如何更好发挥界别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经济结构调整。当前,我国经济转型与经济结构调整正处于重要阶段,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中央指出,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可以预见,后疫情时期,数字经济将异军突起,创新驱动将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掌握核心技术将更为迫切,人才强国战略将会加速推进,等等,这些转变将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显著特征。 (二)阶层结构调整。社会结构主要指阶级、阶层、种族、职业群体、宗教团体等主要社会地位群体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状态。后疫情时期,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将会不断壮大,在政治经济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我国中产阶层的重要部分,将成为推动内循环战略的关键力量。 (四)治理结构调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疫情期间,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是取得疫情胜利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后疫情时期,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将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五)统战结构调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统战工作范围和对象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澳门同胞等十二类人士。后疫情时期,经济转型速度不断加快,逆全球化潮流不断涌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澳门同胞等统战对象面临更加不确定的市场环境和国际形势。统战工作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结构的调整,进一步突出重点,全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国内外统战对象人心,凝聚统战对象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三、后疫情时期的界别工作:面临着一些特殊的挑战和障碍 后疫情时期,界别工作大有可为,但也面临一些障碍,需要引起重视,加以突破和解决。 (一)结构障碍:界别设置不合理 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利益群体和新的社会阶层,从而使某些特定时期产生的界别可能随时代的发展而不再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后疫情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统战内部结构的深刻调整,政协现行的界别设置已逐步出现了不大适应的情况。主要体现在:第一,界别设置未能涵盖社会各个阶层。一些新的重要社会阶层没有相应的界别设置 ,包括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新社会阶层,在中央、地方的政协中都没有相应的界别,使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广泛性受到挑战。第二,一些界别边界存在交叉重叠。如科协与科学技术界、共青团和青联以及有些地方的文学艺术界和新闻界,尽管界别的委员来自不同性质单位,但从社会阶层结构和职业性质看,界别趋同性大,界别设置明显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了界别专业性和特殊性的发挥。第三,现有界别委员构成不够合理。在界别委员的构成中,一些行业或阶层的委员人数偏多,如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政协委员的比例过高;有的界别中委员的代表性不强,如农业界委员主要是农技人员、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会界中第一线的产业工人较少;社会阶层比例与委员比例不匹配,来自中产阶层的委员比例较小。第四,目前的界别设置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既没有界别设置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界别设置的法律依据,使得有些界别无法上下对口,不便进行上下界别的相互沟通、联系联动,影响了群体优势的发挥 。 (二)认识障碍:界别意识不到位 后疫情时期,需要更加注重发挥界别作用,更好彰显广大委员的智力和专业优势,广泛发挥集体智慧,更加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但在目前界别工作中,界别意识不到位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第一,忽视界别的特点和作用。政协的各种活动特别是闭会期间的活动,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较少,界别的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第二,政协委员界别意识模糊。缺乏自觉收集、了解、反映本界别群众合理诉求的意识,履行职能如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视察和调研等,多以个人名义出现,界别代表的身份意识不够突出。第三,界别归属感不强。同一界别的委员之间缺乏共同交流的途径和互相联系的平台,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还局限于“单打独斗”阶段,影响了界别整体优势作用的发挥。第四,以地域为单位组织履职活动存在过泛过滥倾向。目前,各地在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忽视界别特色和优势的现象,存在委员“代表化”的倾向。 (三)组织障碍:界别组织化程度低 后疫情时期,需要提升界别的组织化程度,提升界别战斗力。但是客观地说,界别工作从现状看,其基础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在政协各方面的工作和活动中,界别的独立声音不够响亮,战斗力不够强。第一,目前界别组织程度相对松散。除了中共、民主党派和一些人民团体外,大多数都没有相应的组织依托,也缺乏适当的组织形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处于“无组织,松散化”的状态,导致委员对其所代表的界别群众界限不清、状况不明,致使界别群众中分散的意见难以得到及时系统的表达与反映,即使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等有组织依托的界别,组织活动大多往往以单位集体的名义出现而非界别,这些都影响了界别组织力量的发挥。第二,界别与专委会的关系没有理顺。不同界别的委员被编入同一专委会,同一界别的委员被编入不同专委会的情况经常出现,导致尽管界别的委员最初是以界别身份被推荐的,但在履职过程中却无法向本界别群众负责,也无法接受本界别的管理,导致界别活动松散无序,使界别在政协日常履职活动中很难发出集体的声音。 (四)机制障碍:界别活动载体和制度缺失 目前,界别工作缺少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制度建设薄弱,固定化、经常化的活动保障不足、开展不力。第一,活动载体缺乏。主要表现在形式老化、创新不足,活动形式基本以会议发言和座谈为主,缺乏新手段、新方法,影响了活动的吸引力,质量不高,效果不实,“走过场”现象比较明显,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等。第二,活动阵地缺失。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时间安排、人员召集困难等因素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界别活动正常开展,使界别活动的特色和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第三,数字赋能不够。特别是在后疫情时期数字手段运用较少,数字赋能做得不够,“上网”“上云”还需要加大力度。 四、后疫情时期发挥界别作用的路径: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不断调适界别工作 后疫情时期,界别工作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进一步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 (一)彰显界别优势,实现界别设置合理化 合理设置和调整政协界别,是后疫情时期政协强化人民性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1.优化界别设置的原则。一是团结包容原则。界别设置和构成要能够反映社会体制和社会结构所发生的变化,具有广泛的包容和合理的比例,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不断巩固和壮大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二是合理规范原则。各地方政协与全国政协的界别设置应有统一的总体框架和要求,要保持上下对口,基本一致,同时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各地方政协对于不同层级界别的构成人数、职能职责、基本比例等要有明确的设置标准。三是稳定渐进原则。保持界别微调渐进的方式,谨慎研究、整合吸纳,在发展现有界别的适应机制和调整机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稳妥改革。 2.优化调整界别设置。一是适当增加有关界别。如增设法律界,把司法系统和法学教育工作者、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方面的代表人士吸纳进来,强化政协在立法协商、执法监督方面的作用;增设企业界和商业界、金融界等界别,对原有的经济界进行细化分界,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增设新社会阶层界,吸纳自由职业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介组织中的代表性人士,保证政协在新时期的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二是适当整合一些界别。将性质相近、外延重叠的界别进行适当整合。如科协界和科技界、共青团和青联界、工商联与经济界等。三是适当调整界别的委员结构。如适当调低社会上层所占比例,调高中下层所占比例;适当增加基层一线代表比例,调低领导干部比例,工会界应增加产业工人代表和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工商联界要进一步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比例,农业界要增加农民代表的比例等;适当调整委员年龄和性别比例,优化性别结构和年龄梯次。 (二)强化界别合力,实现界别委员组织化 提高界别的组织化程度,形成界别履行职能的强大合力。 1.健全界别工作机构。一是建立政协领导与界别的联系指导机制。要把界别工作纳入政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界别工作,政协领导分工联系不同的界别,参与界别的具体活动,加强对界别活动的具体指导。二是设立界别活动组。确定界别召集人,选准配强活动组组长,设岗定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与界别活动组的联络与沟通,落实联络员具体对接,对界别活动组的分组设置、活动统筹、工作协调和履职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三是建立界别活动组工作档案。要把每个界别活动组的活动情况以及界别委员参加界别活动组的履职情况,分别建立工作档案。 2.增强界别整体意识。一是要增强政协界别的归属意识。政协委员是我国唯一一个以界别代表身份履行职责的政治力量,每个委员都有自己相应的界别归属。通过经常性的界别会议、界别培训、界别联谊等来教育、引导政协委员不断增强界别身份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界别的团体归属感。二是要增强政协界别的代言人意识。政协委员的核心职责,就是保持界别的代表性,保持在界别内的模范引领和民意代言。要在布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时,结合不同界别的不同特点与优势,布置安排调研、视察、提案等具体任务和目标,使界别委员自觉认识到自己是受界别推荐,代表界别参加政协组织,是本界别参与民主政治的代言人。三是要增强政协界别的主体性意识。要突出界别委员履职的学习培训,加强履职荣誉的价值宣传,强化界别履职效能的考核评估,从而培养界别和界别委员履职的主体性意识,进一步激发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界别自觉保持与界别群众的联系,积极反映界别意愿,主动就涉及界别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真正成为本界别群众的代表。 3.加强界别外向联动。要引导界别加强与所对口党政部门、所依托组织、政协综合部门,以及其他界别之间的联系互动,尤其要实现界别与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衔接,确保每个专门委员会负责联系若干相关界别,指导开展以界别为主体的集体提案、集体视察、集体调研等,提高界别活动的集体性和组织性。要引导港澳委员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落实好香港国安法,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的交流交往。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凝聚共识和力量。 (三)提升界别效能,实现界别活动规范化 规范界别工作是开展和保障界别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界别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界别的工作水平得以提高。 1.规范界别活动的工作机制。首先,要研究出台界别活动规程,进一步明确界别的性质定位、职能作用、目标任务、组织方式、行动准则。其次,要细致研究规范统一的界别活动运作机制,在总体要求、运作程序、活动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制订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再是,要完善和健全具体的界别工作制度,包括健全界别视察调研的选题、组织、实施等制度,完善视察调研工作;健全界别提案征集、咨询、立案、督办、反馈制度,完善界别的提案工作; 健全界别社情民意的搜集、报送、反馈等制度,完善界别社情民意工作等,提高界别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 2.完善界别活动的考评机制。一是建立界别委员考核制度。界别委员的最初推荐应坚持界别群众推荐原则,逐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由界别群众在充分酝酿、选举的基础上产生。政协委员要定期向界别群众进行述职,并将界别群众的评价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委员出席界别会议、参加界别活动、撰写界别提案、反映界别社情民意、参加界别调研视察等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以此做为优秀政协委员评选的主要依据。二是建立对界别组织的考核,要对界别活动、界别提案、界别信息、界别调研、界别参会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开展先进界别组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界别活动组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宣传。 3.健全界别活动的保障制度。一是要提供培训服务。定期开展界别的学习培训,帮助各界别掌握界别工作的新知识、新进展和新实践,提高界别整体的素质和能力。二是要提供条件支持。要在人员、场地、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界别活动有力的支持。三要提供理论指导。要把发挥界别作用作为政协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课题,深入研究如何发挥界别作用等问题,通过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政协界别工作。 (四)激发界别活力,实现界别作用功能化 把界别工作与界别功能定位相结合,以界别活动载体的丰富和创新推动界别功能的发挥,才能突出界别特色和优势,发挥界别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1.拓展已有的履职形式。坚持“自主、多样、灵活”的原则,突出界别工作特色,把界别活动与政协履职活动相结合,为发挥界别功能提供载体。要积极开展以界别为主体的界别调研、界别视察活动,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反映界别群众要求,发挥政协界别联系界别群众的纽带功能;要开展以界别为名义的专题协商、专项监督、界别讨论与发言等活动,发挥界别在政协履职中的支撑功能和监督功能等。 2.探索新的履职平台。后疫情时期,要更加注重数字赋能界别工作,搭建界别数字履职服务系统,探索开展云协商、云议政、云提案等,推动“智慧界别”工作,提升界别工作质效。
参考文献: [1] 董树彬,董鹏林.政治吸纳视阈下人民政协界别变迁与优化[J].中州学刊,2019:1-8. [2]戴秀英.加强人民政协界别制度建设的思考[J].前进论坛,2019:31-32. [3]林星.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界别工作的研究[J].政协天地,2018:40-41. [4]周友坤,发挥界别作用 提升政协履职能力水平[J].湖北政协,2018,0(9):19-21. [5]钱牧.试论提升人民政协界别的整体履职效能:基于界别分类视角的考察 [J].科学社会主义,2017: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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