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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文史丨台州历史人物篇之四 :吴芾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09:19 来源:台州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

台州历史人物篇之四

吴芾:一心为民办实事

吴芾(1104-1183),字明可。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省正字。他与秦桧有故交。当时,秦桧权势熏天,官员们一个个争相攀附,吴芾反而有意同秦桧保持距离,同秦桧见面,也都是公事公办。秦桧因此心生疑忌,有人乘机说吴芾的坏话,被下放任职。

吴芾注重褒奖先进,榜样引领。任婺州(今金华)知州时,他了解到,长山乡有十一户人家,按各自的财产、人口等进行排列,组织有序,互相协助,近二十年来,都是主动积极地完成政府分派的任务。吴芾决定树立这个典型。他特地将这十一户家长用轿子抬到州府,专门宴请他们,并把该乡改名为“循理”,该里改名为“信义”,隆重进行表彰。

他任绍兴知州时,当地的鉴湖年久失修,水利已废。又值当年饥荒,吴芾就拿出赈灾的粮食,招募饥民浚治鉴湖。这样既赈灾民,又得水利,一举而两便。

吴芾以敷文阁直学士兼首都临安知州时,皇室内侍的家僮仗势殴伤酒家服务员,以为可以逍遥法外,吴芾坚决依法予以逮捕,并于闹市示众,表明政府公正执法的决心。权贵豪门为之侧目而惧,违法行为得到收敛。

他当太平(今属安徽)知州的时候,当地的姑溪隔断两岸民众的来往,桥梁又屡修屡毁。他经过多方调研了解,改进了方法:在姑溪上造浮桥,发洪水时断开,平时连上,方便了百姓通行,又减少了开支。

吴芾先后当过六郡的知州,施政风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宽慈,或威猛,目的是为了使奸邪之人不敢妄为,普通百姓得到实惠。他曾要求自己“视官物当如己物,视公事当如私事。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他最后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退休。退休后自号湖山居士,回老家仙居专心著述,十四年后去世,享年八十岁,朱熹为其做神道碑。吴芾为文豪健俊整,留有表奏五卷、诗文三十卷。

(赵宗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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