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来协商》第118期丨台州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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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请你来协商》第118期播出报道台州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让我们一起走进协商现场。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市六届一次党代会提出“十四五”中心城市人口规模达到300万以上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重要途径。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成为了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进程,吸引了200多万流动人口来到我市。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天台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天台白鹤镇下宅村,向村民们宣传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现场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 ●天台县白鹤镇下宅村村民 汪飞飞:我们之前去银行贷款,首套房利率大概在4.9%和5%左右。有这个政策以后,利率大概是3.1%到3.25%之间,可以给我们省下好大一笔钱。 为了方便农民在城市购房,从而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天台县在全市率先试行农村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依照政策,农民公积金缴存金额为每月92元至3096.6元,缴存基数每年7月进行微调,可享受20万至100万元贷款额度,5年期以上利率为3.1%。农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便可用公积金贷款。缴存的公积金属个人所有,免征个人所得税,还享受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除了住房,我市还在医疗保障方面发力,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实现城乡医保向职工医保参保转变的无缝对接。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我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数逐年稳步增长,从2018年底的149.6万增长到目前的202万余人,年均增长13万余人。 ●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鸿绯:我市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口可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的各项医保待遇有了明显的提高,并同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此外,今年我市还通过流程改造、系统升级,实现了市内医药机构的互通,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农业转移人口,跨县(市、区)就医购药可享受同等的报销待遇。 协商汇智促提升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保障体系 台州市政协将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作为今年重点协商课题,近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协商会。市政协主席叶海燕主持协商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先华,市政协副主席褚义军参加,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市级有关部门面对面开展协商。 ●台州市政协常委、浙江百花园林集团董事长 周斌:我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农业转移人口的期望相比差距不小,建议进一步加大基本社会保障的扩面提质。 实行参保缴费无门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医保比例。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 马德求:下一阶段,我们将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和自觉性。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属于依法应参保对象,应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刚性,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参保和按规定缴费责任。 ●台州市政协委员、温岭二中副校长 吴建国:建议统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学校的教育质量。 ●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邱小方:到2024年,我市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不含政府购买学位,达到100%。我们希望到2024年,随迁子女学校这个名词,在台州能够消失。会议指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保障,是增强台州人口集聚力和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市资源配置均等化的良好机遇。要把握重点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引人留人服务的便利度、城镇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职业技术教育的精准度,让农业转移人口“乐意来”“留得住”“有发展”。要不断压实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工作责任,积极向上争取,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数字赋能,聚焦难点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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