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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基本知识

发布日期:2007-03-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宣传处


政协提案基本知识

  1、什么是政协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总则第2条指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具体来说,政协提案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要素:(1)提案者只能是政协委员(我市还包括特聘委员)、参加政协的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2)提案的承接单位是政协,提案必须是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3)必须经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4)必须是书面意见、批评和建议,并用政协提案专用纸书写,属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性质;(5)必须交付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要及时答复提案者,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
  2、政协提案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2条第2款对政协提案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如下阐述:“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从政协工作的实践来看,提案工作的作用大体可归纳为:(1)对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要决策,可起参谋咨询作用;(2)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可起推进补充完善作用;(3)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起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4)对反腐倡廉,可起民主监督作用;(5)对某些人民内部矛盾,可起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6)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起促进作用。
  3、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一类是建议案、提案、专题报告等;一类是政协自身组织的或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调查研究、视察考察、检查督促活动。诸种形式各有所长。与其他形式相比,提案的主要特点和优势表现在:
  (1)提案内容的广泛性。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的参加单位有各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爱国人士,因而具有联系面广、代表性强、人才荟萃、知识集聚的优势。政协委员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关心的问题提出的提案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劳动人事等方方面面。提案内容的广泛性,使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展。
  (2)提案方式的灵活性。为了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人民政协应把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活动经常化。但因受时间、空间(活动场所)、人力、财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政协的各种会议和调查、视察等活动不可能经常进行;有些会议和活动即使能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程序;而且由于委员大多数是兼职的,常常因故不能参加,必然使活动的效果受到影响。唯有提案简便灵活,不受这些条件的限制。一份建议和批评便可将需要反映的问题连同提案者的意见和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最经济的方式,反映到决策机关或有关部门,使问题得到解决或引起重视。这是其他形式不能与之相比的。提案的灵活性还表现在提出的时间不限、人数不限,这就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提案的灵活性,使得人民政协的民主渠道更加畅通。
  (3)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党和政府需要通过人民政协了解民意,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呼声,以利改进工作,正确决策;同样,人民政协也希望有关方面对政协提出的建议和批评作出反馈,使建议和批评产生作用,以利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政协提案,有关方面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立足解决问题的精神,予以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做到“件件有交待”。这是目前政协对党政部门唯一有制约性并已制度化的监督方式,因而具有吸引力。现在,各级党政部门已把政协提案的办理列入职责范围,并建有一套完整的办理机构、制度、程序,以保证办理质量。提案者通过提案的办理工作,不仅看到自己所提建议和批评有了结果,发挥了作用,同时深切感受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受到充分尊重,进一步激发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提案的三大特点使其在履行政协职能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并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国政协原主席李瑞环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提案工作对于政协工作来讲,是一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作。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协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会议和视察。如何真正进行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如何反映会议和视察的成果,提案就成了政协工作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反映上来,同会议上的一些反映比,更加方便、更加从容、更加准确,有时可以产生一种不同的特殊作用。”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
  4、哪些人员和单位可以提出提案
  根据《政协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凡属下列人员和单位均可提出提案:
  (1)政协台州市委员会委员和在台州的全国、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全体会议期间可以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2)政协台州市委员会特聘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3)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
(4)政协台州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也可联合提出提案。
  5、提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政协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第14条,对提案的基本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1)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3)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4)提案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5)提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字迹工整;
  (6)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提案的形式有哪些
  提案的形式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团体提案,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另一类是委员提案,指委员个人、委员联名和政协全会期间以小组名义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
  7、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高质量的提案应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这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努力方向。
  提案的严肃性。提案的严肃性由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主要表现为:
  (1)提案内容应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着眼于发挥政协职能作用。
  (2)提案向政协组织提出后,提案委员会要依据提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立案,并以政协名义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这个程序表明提案是一种严肃的组织行为。
  (3)提提案是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特有的民主权利。因此,提案者在撰写过程中要持慎重态度,认真负责地反映每个问题,周密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力求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及时采纳,为发挥政协职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提案的科学性。提案的科学性是能否引起承办单位重视并被及时采纳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提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指提案应言之有据,持之有理。所谓言之有据,就是提出的提案要有事实依据,唯物、客观;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这是一件提案所以能成立的大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在写提案前就需认真调查研究,核准事实。事实不准确,就谈不上科学性。所谓持之有理,就是对出现问题的原因作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它是提出可行性建议的基础,也反映提案者的分析能力和理论水平。提案主体一般分为问题、原因(或理由)、建议等,而科学性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提案的可行性。提案的可行性主要指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具有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操作性强。一件提案,不但要在阐述“理由”时下功夫,使其具有说服力和科学性,而且在提出建议和要求时,应充分考虑到实施的客观条件,否则,采纳的可能性就小。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提案者就应在“建议、要求”部分多下一些功夫,把建议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之上。
  8、要重视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也是提案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提案工作的全部意义首先取决于提案质量,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质量是提案的生命。提案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成效。
  (1)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人士的重要渠道。要做好提案工作,前提就是要有提案,要有高质量的提案,否则提案工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米之饮”,发挥提案作用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2)提案质量是政协参政议政水平的体现。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案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一种最直接、最简便、最灵活、最有成效的方式。“政协提案是参政议政的突破口”,只有抓住这个突破口,经常而又广泛地、多角度、多侧面地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
  (3)提案质量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关键。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两项相辅相成的重要工作,提案的目的就是要解决问题,要把群众的意见、呼声、建议通过政协反映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引起重视和采纳。实践证明,提案的质量与办理质量是成正比的,提案质量越高,就越能受到重视和采纳,提案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就越大。
  (4)提案质量是调动委员积极性的有效方法。李瑞环主席说:“如果我们政协每年能提出若干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这不仅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更能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整个政协工作水平。”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他们分布在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如何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把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发动和组织委员多提提案,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9、怎样提高提案质量
  提高提案质量需要多方面的积极努力。作为提案者,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要不断提高对提案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认识提出提案是自己的民主权利,体现政协整体议政能力和水平。通过不断提高认识,强化质量意识,从而在书写提案过程中持积极、慎重、认真的态度。
  (2)准备充分。一件高质量提案需要作一番认真的准备。包括酝酿、选题、调查研究等一系列过程,要下很大功夫。写好提案要作充分准备,深思熟虑,不要匆忙凑数。切忌临时动议,草率提出。
  (3)选题要准。准确选题是提高提案质量的第一步。要尽可能选择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重视、有意见或反映强烈,而上级还未注意到的问题;选择上级有关部门正在急于寻找出路和办法的问题。这样的题目,比较容易得到有关单位的重视和采纳。
  (4)题目宜小。提案题目大了很难将问题讲清,更难提出可行性建议,题目小些,则便于操作。提案要反映大事,不是要直接去写大题目,而要善于小中见大。
  (5)立意求新。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力求有独到之处,给人以启迪。尤其对社会上已经炒热了的问题和党政部门正在急于寻找出路和办法的问题,更要有新的自己的见解,而不应是已有文件和媒体的重复。这是体现提案者议政水平的关键之处。
  (6)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途径。调查才能使提案言之有据,唯物、客观、真实;研究才能使提案持之有理,准确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作出正确的判断。
  (7)征求意见。在提案的酝酿、调研和撰写过程中,要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避免片面性。
  10、要重视征集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重视征集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其组织名义提出的提案,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第一、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即团体提案,是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体现。通过团体提案的形式,使他们对党委、政府的各种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地反映出来,有利于改进党政机关的作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能密切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实际上是一条合作共事的重要渠道。第二,有利于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是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他们在政协组织内发挥作用如何,直接影响到人民政协职能的履行。党派、团体提案可以使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活跃起来。第三,有利于发挥党派、团体的整体功能。党派、团体提案是党派、团体组织及其成员在广泛调查和反复研究讨论后提出的,可以表达更多成员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全体成员的智慧,发挥全体成员的作用和整体功能,反映出该组织参政议政的水平。第四,能够产生高质量的提案。党派团体提案是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集中其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种审议程序、以一定的组织形式提出的,是党派、团体集体智慧的结晶,因而较之一般提案更具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提案质量普遍较高。
  11、提案审查的目的
  根据《政协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规定,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是提案委员会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的一项必要程序和重要制度。审查的目的主要是:
  (1)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把握提案内容的政治方向;
  (2)保证提案质量,维护提案的严肃性;
  (3)确定承办单位;
  (4)全面掌握提案情况。
  12、提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和立案标准
  根据《政协台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的规定,提案审查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
  (1)提案者的资格,即提案者必须是市政协委员、特聘委员,在台的全国、省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及全体会议期间的界别、小组。
  (2)提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反映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案是否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3)提案的格式,是否规范。
  (4)提案者署名情况,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对提案依上述内容审查后,认为符合提案基本要求的,即可立案,立案后确定承办单位。
  13、哪些提案作为委员来信或其他方式处理
  根据《政协台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4)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5)超越本市职权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解决个人问题的;
  (8)反映本单位内部问题及单位之间纠纷的;
  (9)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0)指名举报的;
  (11)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或所提意见和建议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
  (12)一案多事,无法落实承办单位的;
  (13)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认为不应立案的其他情形。
  未予立案的,应当及时通知提案者,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14、提案征集为什么要规定截止日期
  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确定提案的征集截止日期是为了便于审查、统计和向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并便于集中交办。如果没有截止日期,到闭幕时就无法产生《提案审查报告》。因此,大会开幕后,提案委员会就根据大会日程安排,确定一个截止日期,并通知全体委员。截止日期后征集到的提案作平时提案处理,不统计入大会提案内。平时提案也将及时审查,立案后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对平时提案和大会期间的提案一样重视。除此之外,每年度提案也有一个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归入下一年度提案。这是因为提案征集后,要留出时间给承办单位办理提案,通常这个时间规定为三个月。所以下一年度政协大会之前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当年度的提案就应截止。
  15、提案办理的原则及具体要求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提案办理的原则是: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具体要求有:
  (1)凡应该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迅速解决。
  (2)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定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3)确实不可行的,要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4)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地区的,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还要求: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共商解决办法。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以前,都要同提案领衔人进行至少一次的直接沟通联系。凡承办单位已经承诺,但在当年尚未落实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应采取一定方式告知提案人。
  16、提案答复的期限
  规定提案答复期限,是为了加快办理速度,使提案及时得到回应;同时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市办理提案的期限为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提案,应在期限内向提案人说明情由,并书面报告交办部门,同时函告政协提案委员会,征得同意后方可延长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对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不合格,要求重新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要在一个月内重新作出答复。
  17、怎样填写《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在给提案者寄送提案答复时,每一件提案的答复后,都附有一张《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目的是征求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以便进一步把办理工作搞好,使提案者满意。这也是提案委员会和各承办单位了解提案者对办理情况评价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提案者接到提案答复后,应及时填写此表。如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可将意见和要求写具体,以便进一步办理。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也应填写,以便提案委员会全面掌握办理情况。
  18、提案办结的标准
  提案者提出提案后,总希望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总希望自己的建议得到采纳,并付诸实施。但由于提案本身属于协商性质,不具法律的约束力,因而办理结果就会出现采纳、暂不采纳、不予采纳诸种情况。但无论采纳与否,承办单位均要作出明确的答复,做到件件有答复。根据提案办理的这一基本要求,提案办结的标准应为:属于采纳提案的,要落到实处,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属于暂不采纳和干脆不予采纳的,要解释清楚。这就是说,采纳提案不能以有个书面答复就算办结,真正实施了才算办结。未予采纳的提案,不仅要有符合办理要求的书面答复,而且要依据政策、依据事实,向提案者作出详尽、清楚的解释后才算办结。提案的办结和年度提案办理工作的完成不能等同。鉴于提案的办理有一个过程,有的提案的办理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全部提案的“办结”只能作为办理工作的努力方向,不能作为当年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当年的提案,只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这些答复提案者比较满意,部分当年应该落实的提案得到基本落实,就应视作办理工作的完成。
  19、提案办理结果如何分类
  每年提案的办理结果要在年末才能基本清楚。为向政协全会有个比较清楚的交代,应将办理结果分类说明。办理结果可分为三类:
  (1)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
  (2)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为B类;
  (3)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为C类;
  (4)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为D类。
  20、评选表彰优秀提案
  为进一步激发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政协商台州市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
  (1)评选原则及方式:评选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优秀提案标准:①提案内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②提案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强,所提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较明显的作用,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③提案采纳后,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④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3)评选程序:在各承办单位以及市政协委员、特聘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提出初选意见,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审议后,报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4)表彰奖励办法:对优秀提案获得者以政协台州市委员会名义作出表彰决定,并在市政协全体会议开幕式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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